迪士尼和彼思動畫等控告內地電影《汽車人總動員》,抄襲原創作品《反斗車王》,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維持原判,裁定內地電影公司侵權,需賠償一百三十五萬元人民幣。
被判侵權的《汽車人總動員》,一五年在內地上映,由廈門藍火焰公司和北京基點公司出品。法院一審裁定,《汽車人總動員》在宣傳海報中,用車胎圖案遮擋"人"字,令到和《反斗車王》內地版片名《賽車總動員》,只得一字之差;電影主角K1和K2,亦和原創作品的閃電麥坤和法蘭斯高類似,裁定構成侵權和不正當競爭。內地一方不服上訴,但法院維持原判。迪士尼歡迎裁決,強調知識產權對文化產業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