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前總統朴槿惠,再被加控收受賄賂罪名,涉及受賄金額三十六億五千萬韓元。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指,朴槿惠涉嫌在一三年初就任後,至一六年中,先後從國家情報院三任院長南在俊、李丙琪及李炳浩,每月收取五千萬至兩億韓元賄款,金額達三十五億韓元。她將有關款項用於維修私人寓所,在朋友開設的時裝店購物,及奬勵總統府幕僚。朴槿惠又要求李炳浩,向青瓦台秘書室長李源宗,提供一億五千萬韓元。
朴槿惠因為閨密崔順實干政風波,去年三月被國會罷免,至今合共被起訴二十項控罪,包括賄賂、脅迫企業捐款、濫用職權及洩露機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