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一名外科醫生在移植手術中,利用儀器在兩名病人的肝臓,留下自己姓名的簡寫,被法庭罰款一萬英鎊,以及做一年社會服務。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自大,雖然無造成身體傷害,但其中一名病人的心理受到影響。
涉事醫生五十三歲,原本任職伯明翰一間醫院,他在一四年被另一名醫生揭發事件後辭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