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首爾高等法院推翻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,因行賄等被判監五年的一審判決,二審判處李在鎔入獄兩年半,緩刑四年,李在鎔獲當庭釋放,結束近一年的牢獄生涯。他離開看守所時受到記者包圍採訪,向公眾致歉,強調今後將更加嚴謹行事,指過去一年是反省自我的寶貴時間,他隨即前往醫院,探望留醫的父親、集團會長李健熙。

法院判決指,維持一審裁定三星透過向前總統朴槿惠閨密崔順實的女兒鄭宥娜,提供馬術訓練行賄的罪名成立,但非法贊助崔順實控制的體育中心、轉移資產到海外等指控,裁定不成立。法官指,一審法院認為,案件是南韓官商勾結的典範,但上訴庭認為,很難找到官商勾結痕跡,案件核心在朴槿惠濫用權力,迫使三星行賄,崔順實以母愛之名謀求私利,李在鎔在雙方壓力下「被動行賄」,他已退還全部貪污金額,是減刑主要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