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國萊比錫聯邦法院,駁回兩個州的上訴,裁定地方政府有權取締柴油車,以改善空氣污染情況,德國政府指汽車製造商出售排放有害物質的柴油車,有責任承擔升級柴油車的責任,減少排放,並希望裁決有助推動邁向更潔淨及綠色的運輸模式。

柏林商會則擔心一旦禁止柴油車在市中心行駛,公司要耗資二億多歐元,更換車隊,一半公司業務可能受影響,甚至結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