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檢察當局提請法院,批准逮捕前總統李明博,涉及20項罪名指控,包括受賄、挪用公款、玩忽職守、濫用職權和違反選舉法等。

七十七歲的李明博,上星期到首爾地方檢察廳接受問話,檢方當時透露,李明博承認曾透過青瓦台前室長金喜中,收受前國家情報院院長元世勛提供十萬美元,又承認將兄長賣地的款項,用於興建私人住宅,但堅持只是借款。檢方表示,對於其他指控,李明博都否認,即使確有其事,亦可能是工作人員牽涉,與自己無關;又指其他人的作供都是虛假陳述,目的是為了本身開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