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總統府青瓦台公布總統修憲案中,有關國家權力結構的內容,將總統任期5年、不可連任,改為任期4年、可連任一次。由於現行憲法規定,修改有關總統任期的條款時,當時的在職總統並非條文

適用對象,代表即使通過修憲,文在寅亦不得連任總統。

青瓦台民政首席秘書曹國表示,南韓在1987年修改憲法,採用總統任期5年、不可連任的制度,是因為當時南韓經歷了長期軍事獨裁,但現時南韓的民主力量較政治力量更強大,因此目前時適當時機,引進總統任期4年、可連任一次的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