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批准逮捕前總統李明博,涉嫌受賄及籌集秘密資金等,他將被帶到首爾拘留中心,成為第四位因涉嫌貪賄而被捕的前總統。法院原定今早處理必要性審查,但李明博拒絕出席,因此法院改為書面審查。檢方向法院提交的拘捕令申請書,多達207頁,較去年申請拘捕另一名前總統朴槿惠的文書,多超過兩倍。
檢察當局指,李明博涉嫌02至06年擔任總統期間,收受兩任情報機構首長以特別經費名義的賄款,又涉嫌收受三星電子及其他金融機構、建築商、前議員等的賄賂,總額超過110億韓元,又涉嫌通過公司侵吞及逃稅350億韓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