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賄賂非洲官員,在美國被捕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,第三度被紐約法官拒絕申請保釋。代表律師將保釋金額提高至1千萬美元,又指68歲的何志平不會成為逃犯;他曾在發給同事的電郵中表示,寧願死在監獄,亦不會令家人難堪及犧牲自己的聲譽。但檢察官說,如果何志平逃回香港,將極不可能引渡,又指中國政府與賄款源頭的能源公司關係密切。法官亦提到,為何志平支付律師費的公司,與中國有聯繫,又指案件可能判監數十年,足以成為何志平棄保潛逃的動機。
美國司法部指,何志平在2014年至去年1月,代表1間中資能源企業,涉嫌以約3百萬美元,分別賄賂乍得總統代比及烏干達外長庫泰薩,換取生意上的優待。何志平否認控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