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最高法院裁定,警方在搜查疑犯手機紀錄追蹤他們的行踪前,需要有法院的搜令。最高法院9名法官,以5比4作出有關裁決,被視為數碼時代中,私隱權的勝利,將會改變目前美國警方刑事調查的做法。不過裁決表明,需要搜令只限於手機紀錄,不會對銀行紀錄等造成限制,而警方仍然可以在緊急情況時,無須法庭搜查令下取得手機紀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