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約車公司Uber獲英國倫敦法院批准,可以在倫敦繼續經營,但只獲發15個月營運牌照,較Uber要求的5年為短。倫敦交通局去年9月以Uber缺乏企業責任為由,吊銷公司的營運牌照,公司其後入稟法院上訴。法院聆訊兩日後,認為Uber已經改變企業文化,適合繼續在市內營運,但附加一些條件,包括要Uber向當局呈報與安全相關的投訴,並要每六個月提交獨立的核數報告,交通局會監察公司是否遵從。

Uber表示,去年被吊銷牌照後已大幅改革,包括當發生罪案後即時報警,而並非只是通報交通局,以免造成延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