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挪用主權基金一馬發展公款的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,早上首次提堂,被控3項刑事違反信託罪及1項受賄罪,涉款4200萬馬幣,相當於8100萬港元,面臨最高20年監禁。納吉布否認控罪,案件即時轉介最高法院處理。納吉布在大批軍警護送下進入法庭,未有戴上手扣。納吉布的妻子由律師代表出席,而納吉布的子女及女婿均有到庭旁聽。法院外加強保安,過百名支持者在門外高叫口號,要求釋放納吉布。

納吉布昨日下午在寓所被反貪委員會人員拘捕,帶返委員會總部調查。納吉布一直否認指控,警方上星期在納吉布名下六個物業,檢獲總值近2.75億美元的財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