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挪用主權基金一馬發展公款的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,早上首次在地方法院提堂,被控3項刑事違反信託罪及1項受賄罪,共涉款8400萬馬幣,相當於1億6千萬港元,面臨最高20年監禁。案件即時轉介至最高法院,納吉布在庭上否認控罪,要求法院進行公開審訊。

納吉布今早在大批軍警護送下,進入地方法院,未有戴上手扣。納吉布的妻子由律師代表出席,而納吉布的子女及女婿均有到庭旁聽。法院外加強保安,過百名支持者在門外高叫口號,要求釋放納吉布。納吉布昨日下午在寓所被反貪委員會人員拘捕,帶返委員會總部調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