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涉嫌挪用主權基金一馬發展公款,被控3項刑事失信罪及1項濫權罪,共涉款8400萬馬幣,相當於1億6千萬港元,面臨最高20年監禁。案件轉介至最高法院審理,納吉布否認全部控罪,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18日,預計審訊19日,下月先有預審。納吉布准以100萬馬幣及2名人事擔保候審,期間需交出旅遊證件。負責案件的總檢察長表示,案件引起全球關注,為國家帶來恥辱。納吉布的代表律師評批言論是胡說八道。
64歲的納吉布通宵被反貪污委員會扣查後,今早在大批軍警護送下進入法院,未有戴上手扣。他上庭後召開記者會,指審訊是證明清白的最好機會,批評是新政府政治報復。納吉布的妻子未有到庭,但納吉布的子女及女婿均有到庭旁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