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韓領袖金正恩同父異母哥哥金正男,去年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被毒殺案,大馬高等法院裁定兩名女被告,印尼籍的艾莎及越南籍的段氏香,謀殺罪表證成立。兩人選擇抗辯,案件排期今年11月至明年2月開審,先由艾莎答辯。一旦罪成,兩人將面臨死刑。

法官表示,不相信辯方指兩名被告當時正參與惡作劇電視真人騷的講法,指現場並無攝製隊,亦沒有試圖將目標人物帶入笑話的情節,控方指兩名被告聯同四名北韓疑犯,經過精心策劃毒殺金正男;雖然不排除事件涉及政治暗殺,但目前未有確實證據。法官又指,沒有證實證明兩名女被告互相認識,或認識死者金正男,但兩人的犯案手法相似,及時並同時完成犯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