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國涉嫌恐嚇槍擊校園的台灣交流生孫安佐,與聯邦檢察官達成認罪協議,承認「非美國公民持有槍械」罪,並放棄上訴等權利,法官同意發出司法遣送出境命令,排期12月11日宣判。身穿深綠色囚衣、戴黑框眼鏡的孫安佐,帶上手銬,在費城的聯邦地區法院出庭應訊,父母台灣藝人孫鵬及狄鶯未有到庭旁聽,孫安佐早前已承認「威脅恐襲」等罪名。法官詢問他,是否明白認罪的後果,包括今後不得再入境美國,孫安佐回答明白。他的辯護律師表示,希望加快後續程序,兩個月內能遣送孫安佐回台灣,法官指會視乎情況配合。
18歲的孫安佐涉嫌恐嚇槍擊他就讀的賓夕法尼亞州一間高中,今年三月被捕。起訴書指,他藏有一支組裝手槍、過千發子彈及槍支配件等。根據法例,他最高可被判監10年及罰款25萬美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