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緬甸籍的路透社記者,涉嫌在進行羅興亞人衝突的調查報道期間,違反國家機密法,被緬甸法院裁定罪名成立,判監七年。兩名28歲及32歲的被告,去年年底調查羅興亞村莊十名男子被殺的事件,被指持有政府對緬甸北部若開邦行動有關的機密文件,兩人一直否認指控,指警方設局陷害他們,將文件交到他們手上後就馬上被捕。法官指,兩人企圖損害國家利益,因此判他們有罪。其中一名被告在裁決後,強調自己無做錯,亦相信司法、民主及自由。路透社總編輯形容,今日是緬甸悲慘的一日。

英國及美國駐緬甸大使都對裁決表示失望,批評是打擊新聞自由。位於緬甸的聯合國人道事務協調部門發表聲明,要求緬甸政府立即放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