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名南韓人就在二戰時期被日本企業強徵為勞工,向原名「新日本製鐵」的「新日鐵住金」提出索償,南韓最高法院作出終審判決,維持裁定4人勝訴,要求「新日鐵住金」合共賠償4億韓元,折合約275萬港元。今次是南韓同類案件中,首次有日本企業被勒令賠償,引起日本政府不滿,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批評,這不是根據國際法應有的判決,將採取堅決措施應對;外相河野太郎召見南韓駐日大使李洙勛提出抗議,指日方考慮提上國際法庭審理。「新日鐵住金」對判決深感遺憾,將仔細研究判詞及日本政府的回應,再決定下一步行動。
南韓最高法院指原告的索賠權,未有因兩國在1965年簽訂日韓《請求權協定》而消失,同時駁回案件已過訴訟時效的主張。分析指,多間日本企業可能在同類的14宗訴訟中敗訴。南韓外交部表示,已向日方表達,韓日兩國需要凝聚智慧,不應讓今次判決對兩國關係產生負面影響的立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