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因違反選舉法,一審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的案件,首爾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。法院指,一審的量刑並沒有超出合理範圍,同時駁回朴槿惠一方指她無罪的主張。
朴槿惠在一審中被裁定,在2016年4月中的國會議員選舉前,非法介入當時的執政黨新世界黨,現時改稱自由韓國黨的公開推舉過程,違反《公職選舉法》。朴槿惠未有提出上訴,檢方就不服刑期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