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國會下議院今日起,就英國與歐盟達成的脫歐協議,展開五日辯論,首相文翠珊將會發言,國會預計下星期二表決,在野工黨已表明若果協議未獲通過,會對文翠珊提出不信任動議。另一方面,歐洲法院的佐審官發表不具約束力的意見書,指《里斯本條約》第50條容許英國若果改變態度,有權單方面向歐盟撤回脫歐通知,毋須其他歐盟成員國同意。不過文翠珊的發言人表明,英國不會撤回脫歐的決定。
一批蘇格蘭議員,早前就英國引用《里斯本條約》第50條提出脫離歐盟,尋求歐洲法院裁決,英國可否在明年3月29日脫歐期限前,單方面撤回脫歐決定。歐洲法院將於幾星期內公布最終裁決,法院一般都會遵循佐審官的意見。這份意見給予留歐派希望,英國在2016年的脫歐決定可以被推翻,但歐盟委員會及歐洲理事會都認為,英國不能單方面撤回脫歐決定,必須歐盟成員國一致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