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政府將就南韓最高法院去年終審裁定日本企業「新日鐵住金」,要向二戰時期朝鮮苦工賠償的案件,向南韓政府要求基於《日韓請求權協定》舉行磋商。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表示,由於南韓地方法院做出扣押新日鐵住金相關公司資產的決定,日方將會召開相關會議討論應對措施,並迅速要求南韓舉行磋商。菅義偉對南韓法院批准扣押日本企業資產的決定,表示極度遺憾,認為事態嚴重;他又指日方一直要求南韓政府採取妥善措施,糾正違反國際法的狀況,但目前為止韓方仍沒有做出具體應對。

《日韓請求權協定》在1965年締結,但日韓兩國從未舉行過基於協定的磋商;舉行磋商需得到兩國政府同意,即使日方提出,韓方亦未必答應。南韓政府曾於2011年就慰安婦索賠權,要求舉行磋商,但當時日方並無答應磋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