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下議院昨日通過反對無協議脫歐後,今日將表決是否向歐盟申請延遲脫歐期限。議員亦提出多項修訂,包括利用押後脫歐,就英國脫歐抑或留歐舉行公投、或尋求達成替代方案;排除第二次公投;以及阻止首相文翠珊將兩度被否決的脫歐協議,再交上國會闖關等。雖然國會通過反對「硬脫歐」,但並無法律效力,除非英國申請延遲脫歐,否則英國在3月29日仍然會無協議下脫歐。
文翠珊早前提出「短期押後脫歐」和「長期推遲脫歐」兩個選項,並傾向「短期押後脫歐」,即推遲至6月30日前,條件是下議院要支持她的脫歐方案,預料她會在下星期三前再向下議院提交脫歐方案,第三次表決。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在社交網站表示,如果英國國內要重新思考脫歐策略,並尋求共識,他會在下星期布魯塞爾峰會,呼籲歐盟其餘27個成員國,對「長期推遲脫歐」開綠燈。有歐盟官員指,長期推遲脫歐,意味至少推遲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