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本月29日脫離歐盟,首相文翠珊期望本周再將脫歐協議提交國會,尋求第三度闖關。不過國會下議院議長白高漢星期一裁定,除非脫歐協議有本質上的修改,否則不能再提交國會表決。他引用訂立於1604年的規則指,國會議員不能被要求重複就相同的議案作表決,而脫歐協議早前已經兩次被否決,政府不能再提交一樣或大致相同的議案。
英國外相侯俊偉表示,要爭取議員支持脫歐方案仍有好多工作要做,有正面跡象指反對的聲音正正慢慢減弱,但內閣在對脫歐協議獲通過有充足信心前,都不會再次尋求國會表決。首相文翠珊的發言人表示,文翠珊會在星期二作出決定。由於文翠珊本周要到布魯塞爾出席歐盟峰會,意味國會若要投票,必須要在星期三或之前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