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國被判行賄罪名成立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提出上訴。代表律師又要求讓何志平未來半年繼續留在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,為上訴作準備,之後才轉送低設防懲教所。
69歲的何志平被指擔任中華能源基金會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期間,賄賂非洲官員,換取石油開發權等商業利益,星期一被紐約法院裁定七項罪名成立,判監三年,以及罰款40萬美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