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產汽車前董事長戈恩,被東京地方檢察廳起訴第四項罪名,指戈恩在2017年7月至去年7月期間,將日產支付給阿曼代理商的1000萬美元,其中一半款項匯入一間黎巴嫩投資公司的戶口,有關公司實際由戈恩持有,他涉嫌瀆職,違反《公司法》,為日產造成損失。日產汽車表示,有關行為完全不能接受,要求嚴懲。戈恩的律師隨即為戈恩申請保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