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國會「美中經濟暨安全審查委員會」發表報告,列出6種中國由美國進行技術轉移的方式,指美國目前的監管規範存在缺陷,建議國會改善相關政策法規。報告指,中國黑客入侵具有商業價值的美國企業,竊取包括知識產權、商業機密和敏感的內部通訊,提供給指定的中國公司使用,又說中國透過政府項目,招募海外華人、戰略領域專家和企業家到中國任教和工作;同時在美國建立研究機構,派遣專家到美國獲取尖端研究和設備,但中方不披露有關人士與中國政府的關係。
報告亦提到,中國政府指示國業以直接投資及創投方式,收購美國企業和資產,獲取美國尖端技術及知識產權,促進戰略性產業的技術轉型;外資公司必須和中國公司合資,才可獲准在中國營運,中國合資夥伴可藉此轉移技術和知識產權。報告指,中國政府把技術轉移列為政策重點,並向有關中國公司提供支持,以獲取人工智慧、生物科技和虛擬實境等具有軍事和民間潛力的技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