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電訊設備製造商華為入稟美國法院,挑戰美國商務部的出口管制禁令,認為華為將通訊產品,由中國運到美國,再送回中國,不應受出口管制影響。根據法庭文件,華為需要將電腦伺服器及互聯網數據交換器,送往加州一個實驗室測試,並在測試後運回中國。華為認為,整個過程毋須向華府提出申請,但華府就將華為有關器材,扣留在阿拉斯加,但又無表明是否需要申請許可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