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班牙最高法院向12名,有份在2017年推動加泰羅尼亞自治區獨立公投的領導人物判刑,當中9人被裁定煽動叛亂,部分人不當使用公帑罪名亦成立,判監9至12年。其餘3人裁定公民不服從罪成,毋須入獄。至於各人被控的叛國罪,全部罪名不成立。另外,最高法院再向加泰自治區前主席普伊格蒙特發出國際拘捕令,指他涉嫌煽動叛亂及不當使用公帑。

宣判後,加泰羅地亞大批學生及公務員上街堵路或集會,現任自治區主席托拉敦促西班牙政府結束壓制加泰羅尼亞,特赦被判刑的12人。西甲球會巴塞羅那亦發聲明,指判刑不能解決問題。西班牙看守首相桑切斯強調,必須執行判刑,又表明會密切注視加泰的局勢發展,若有違法活動會強硬及採取相應措施回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