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刑事法院裁定,煙草商菲利普莫里斯在入口香煙時,少報貨值,逃稅罪成,判處罰款12億泰銖,原本被起訴的七名職員,獲判無罪。泰方指控菲利普莫里斯在2003至2006年間,在270次進口香煙時少報價格,逃稅超過200億泰銖。菲利普莫利斯表明會上訴,強調公司申報香煙進口價格時,遵從泰國法例及世貿組織規則。

泰國就進口香煙問題曾與菲律賓引發貿易糾紛。菲方在2008年向世貿投訴,指泰國對進口香煙徵收不公平的關稅,目的是為保護本地煙草商,世貿其後裁定菲方勝訴,指泰方海關的做法不公平,未有按世貿規則行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