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就涉貪案出庭自辯。他今早在庭上宣誓作供,講述自己與「一馬發展基金」的關係。他涉嫌挪用基金4200萬馬幣,折合約7800萬港元的款項,他否認全部7項控罪,包括貪污及洗黑錢罪。時任國防部長亦出庭作供,指納吉布並無參與一馬基金的資金安排,或者索取任何賄款。
法院已經預留11日讓納吉布為控罪辯護,如果罪名成立,每項控罪可以判處15至20年不等的刑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