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電訊設備製造商華為向美國法院提交起訴書,要求法院裁定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,禁止華為參與聯邦補貼資金項目的決定,違反美國憲法和行政訴訟法。華為指,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直接認定華為構成國家安全威脅,未提供任何證據或合理的理由,無給予華為反駁機會,批評決定是武斷隨意,違反正當程序原則,缺乏法律和事實依據。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,只因為華為是一間中國公司就被禁止,不能解決任何網絡安全問題,強調美國農村地區的運營商選擇與華為合作,是因為認可華為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性。
華為企業溝通部副總裁宋凱指,美國農村地區依賴華為的設備來接入網絡,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決定不利提升的這些地區的聯接水平,這項禁令以及隨後發布的移除和替換華為設備的方案,將帶來數億美元的額外成本,會導致一些小型運營商破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