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國會通過設立公職人員反貪腐機構法案,制衡高層公職人員和檢察機關。設立獨立反貪腐部門,是總統文在寅頭號競選政綱,法案規定,總統和總統府都不得干預調查處運作,調查對象能包括總統、國會議員、法官、高層警官等。
青瓦台發言人對法案獲通過表示歡迎,形容是歷史性的一天,指成功立法是因為國民認定檢方,任性及過度行使公權力,需要加以制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