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參議院以51票對49票,否決民主黨人提出在對總統特朗普的彈劾聆訊中傳召證人的動議。在審訊中擔任代理人的民主黨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希夫指,有傳媒披露前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的新書內容,提到特朗普指示他向烏克蘭施壓,顯示有需要傳召博爾頓到參議院,在宣誓下作供。有共和黨人認為已經有足夠的證供,亦不認為特朗普有不當行為。共和黨在參議院共有53票,兩名共和黨人在投票中倒戈支持傳召證人。
眾議院對特朗普提出兩項彈劾條款,指控他濫權向烏克蘭施壓,要求調查民主黨總統參選人拜登,並妨礙國會調查;參議院需要至少三分二票數支持才可將特朗普定罪和罷免,由於共和黨在參議院佔多數,預料不會獲得通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