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貪案,南韓法院二審維持罪成,改判監禁17年。獲准保釋的李明博,當庭被捕收押。
李明博前年3月被捕,被控16項罪名,包括收受三星賄賂及造成國有財產流失。首爾中央法院去年五月一審裁定貪污受賄等罪名成立,判處有期徒刑15年和130億韓圜罰款,追徵犯罪所得82億韓圜,是南韓憲政史上第四位被判有罪的前總統。李明博不服並提起上訴。去年3月因健康理由獲准保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