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,被控涉及前主權基金「一馬發展」子公司的貪腐案,7項罪名全部成立,納吉布成為大馬首個被法庭定罪的總理。馬來西亞高等法院今日宣判,指考慮所有證供後,認為控方能證明指控是無合理疑點。

納吉布被指將4200萬馬來西亞令吉,從一馬發展子公司轉入自己戶口,被控3項背信、3項洗黑錢和1項濫權罪名。他下午在庭上回應判決,羅列自己任內的政績,重申並不知道有關款項轉入他戶口,亦無證據顯示他知情。他早前已表明,一旦罪成將提出上訴。有納吉布的支持者在法院外聚集,高叫要求釋放他的口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