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盛集團因馬來西亞主權基金一馬發展的貪腐醜聞,在全球被罰款超過50億美元。在本港,證監會譴責,高盛亞洲在一馬發展債券發售中,在管理層監督、風險、合規及打擊洗錢等監控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和缺失,罰款3.5億美元,折合超過27億港元,是證監會歷來對持牌中介機構最大筆罰款。另外,高盛在馬來西亞一間子公司,承認觸犯美國的「海外反腐敗法」,同意支付超過29億美元。英國監管機構亦向高盛罰款9,600多萬英鎊,折合1億2千6百萬美元。高盛董事局同時決定,對十多名現任及前任高層實行減薪及追討薪酬,涉及超過1億7千萬美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