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受賄案,終審法院維持二審監禁17年的判刑,檢方給予李明博一些時間安頓家人及到醫院看病,他將於下星期一被檢方傳喚,並收押在首爾東部看守所,正式服刑。李明博曾在看守所被羈押約1年,可抵銷刑期,服刑16年。
78歲的李明博,在2008年至2013年擔任總統,被指從汽車零件製造商挪用349億韓元資金,並收受三星代付的訴訟費等共163億韓元的賄賂。涉事的汽車零件製造商會長兼最大股東是李明博兄長,但外界一直質疑李明博才是實際操控者。李明博在2018年因涉嫌受收賄、濫用職權、挪用公款等罪名被批捕,一審時被判處15年監禁、罰款130億韓元,今年2月二審時加刑至17年有期徒刑,李明博不服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