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基斯坦總統批准成立特別法院,加快在開審後的4個月內完成審理涉嫌強姦婦女或兒童的案件,禁止任何人透露受害人身份,並建立全國的性罪犯名冊。據報在新法例下,多次犯下同類案件人士或會被「化學閹割」,即是被要求以藥物降低性衝動。另外,任何調查強姦案時出現疏忽的官員,可能面臨3年監禁。政府要在120天內把措施提交至議會,令政策成為永久的法律規定。
本年9月,當地一名帶同子女的婦女,因為車輛在路中壞掉無法離開,而被人輪姦,事件引發公憤。警方曾被指批評受害者獨自和子女出行,沒有保障自己安全,同樣受到外界指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