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涉及的行賄案,首爾高等法院經重審,將於明日下午宣判。
李在鎔被控在2017年,向時任總統朴槿惠及親信崔順實,行賄近300億韓元,協助他繼承經營權,一審行賄罪成判監5年,二審時改判入獄2年半,緩刑4年。南韓最高法院前年8月撤銷二審判決,將案件發還首爾高等法院重審,控方要求法庭判處李在鎔入獄9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