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因為行賄案被判監2年6個月,日前放棄上訴,需即時服刑。李在鎔向三星員工發內部信,透露自己正處於拘留,並向員工致歉,指因為個人的不足,再次令員工擔心,自己將好好反省,不會浪費時間,合力與員工一起打造全新的三星集團。

李在鎔被控在2017年,向朴槿惠及親信崔順實,行賄近300億韓元,協助他繼承經營權,一審行賄罪成判監5年,二審時改判入獄2年半,緩刑4年。首爾高等法院上星期一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2年6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