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蘭海牙地方法院下令政府,取消為防控疫情而實施的宵禁,指措施缺乏法理依據,亦未經國會辯論,嚴重侵犯民眾活動自由及私隱,亦間接限制集會及示威自由。荷蘭政府隨即上訴,要求法院暫緩執行命令,法院今日稍後再開庭處理。首相呂特指,由於出現變種新冠病毒,有必要實施宵禁,以防範感染個案增加,現階段取消宵禁並不明智,政府會設法維持宵禁令,包括緊急立法,為宵禁提供法理基礎。

荷蘭政府上月23日起,頒布二次大戰以來首次宵禁,由晚上9時至翌日清晨4時半,但引來民眾不滿,在多個城市上街示威、縱火、擲石及破壞,引發騷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