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政府無視當地法院較早前暫緩遣返的裁決,將過千名緬甸公民遣返回國。移民局表示,已將1086名緬甸人送上3艘緬甸軍艦,並聲言沒有遣返羅興亞難民或尋求庇護人士,強調被遣返人士是自己同意離開,無強迫他們出境。

國際特赦組織的馬來西亞分會聯同人權組織,入稟吉隆坡高等法院,阻止當局把1200人遣返緬甸。聲明指,有證據顯示,被驅逐者包括尋求庇護者和難民,當中有兒童,他們的家長正身處大馬,形容兒童與父母分開是極不人道。法院今日較早前頒布裁決,下令暫緩遣返行動至明天上午10時。當局未有解釋為何不遵循法院的暫緩令。

大馬政府早前保證不會驅逐羅興亞穆斯林,或已在聯合國難民署登記的難民,不過聯合國難民署表示,有至少6名註冊難民被遣返。有難民團體指,被驅逐者包括逃離緬甸迫害的穆斯林,和主要是基督徒的欽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