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刑事法院裁定26名反政府團體「人民民主改革委員會」成員,在2014年參與反對時任總理英祿政府的示威期間,叛亂、參與恐怖主義活動、妨礙大選及入侵政府財產等罪名成立,其中8人要入獄,包括前副總理素貼,他被判監5年。有3名現任閣員亦罪成,包括數碼經濟部長、教育部長及副運輸部長,分別判監5年至7年4個月。總理巴育政府表示,由於法庭的判決,3人已無資格擔任閣員。

另外18名成員,當中12人在反政府示威中並非扮演主要角色,獲判緩刑,其餘6人無條件獲釋。當年反政府示威持續7個月,最終軍方發動政變,推翻英祿政府,由陸軍總司令巴育上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