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,就他涉及的一馬發展貪腐案被定罪,提出上訴,案件今早在布城的法院開庭審理,納吉布抵達法院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。

大馬法院去年裁定,67歲的納吉布任內侵吞一馬發展的1千萬美元,轉入名下戶口,濫權、違反誠信及洗錢罪成,判監12年。他否認指控,堅稱對資金轉入戶口並不知情,認為被起訴涉及政治因素。調查人員相信,仍然在逃被通緝的大馬富商劉特佐是案件的幕後主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