埃及蘇彝士運河管理局公布今年3月、長賜號貨輪擱淺事故的調查結果,認為貨輪船長應該要對擱淺事故負責。運河管理局在記者會表示,經過分析貨輪的航行數據,調查組認定船長的錯誤指令,是貨輪擱淺的主要原因,運河管理局派出的領航員毋須承擔責任,因為領航員的建議並無強制性。

長賜號船東代表律師早前質疑,運河管理局在極端天氣下允許貨輪進入運河,認為管理局應對事故負責,管理局就指,在長賜輪之前已經有3艘噸位類似的貨輪成功通過運河。

埃及法庭押後至下月20日審理長賜號的賠償案,以便雙方有更多時間談判。這艘超大型貨櫃輪3月底在埃及蘇彝士運河擱淺,攔腰切斷運河南北雙向交通近一星期。蘇彝士運河管理局要求船東賠償9億1600萬美元,其後降至5億5000萬。船東及保險公指金額仍然太高,提出賠償1億5000萬,被運河管理局拒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