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最高法院拒絕批准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,就引渡到美國受審提出的上訴申請,指他的申請早已被駁回,沒有可爭辯的法律論點。阿桑奇的代表律師表示極其遺憾,會繼續透過法律程序反對引渡。阿桑奇的引渡需交由內政大臣彭黛玲批准,阿桑奇一方仍可透過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決定。
美國指控50歲的阿桑奇,透過維基解密網站,公開大量有關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的美國政府機密文件,起訴他18項罪名,包括間諜罪及不當使用電腦罪。倫敦法院去年1月駁回美國的引渡請求,擔心阿桑奇的精神狀況惡化,有自殺風險,到去年12月,裁決被最高法院推翻,指美方已保證阿桑奇會獲得人道對待,法院沒有理由不接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