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就修訂《減排責任分擔規例》達成共識,新增為佔歐盟整體排放量約6成的海陸運輸、供暖、農業和廢物管理等領域,訂下2030年底前的減排目標,在歐洲議會和歐盟委員會通過後將正式生效。今次是歐盟在2030年前將淨排放量減至較1990年少55%,和2050年達致碳中和的計劃之一,預料會令有關領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05年減少4成。
規例旨在各成員國能公平地參與減排,因此要求較富裕的德國和芬蘭等的排放量減少5成,較貧窮的保加利亞等就只需削減1成。排放量超出目標的國家可以預支將來的排放配額,剩餘的配額亦可進行交易或儲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