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法院裁定,搜尋引擎Google關於民眾的搜尋結果,假若有申請人證實是「明顯不準確」,就必須按要求刪除。法庭訴訟文件指,一個投資集團有2名經理指,多篇批評集團投資模式的文章內容不實,要求Google將文章從他們名字的搜尋結果中刪除,但Google以不確定真偽為由拒絕,最終2人被判勝訴。

根據歐盟資料保護法,民眾擁有「被遺忘權」,假如有人認為網上搜尋結果過時或引來尷尬,不論內容是否屬實,他們都有權要求刪除。Google表示歡迎今次裁決,指公司自2014年以來一直努力在歐洲實施「被遺忘權」,並在信息獲取權和隱私權之間取得合理平衡,又指相關內容不會再被搜索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