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電報道,緬甸前國務資政昂山素姬貪腐罪名成立,判囚7年。連同其他定罪,昂山素姬的累計刑期增加至33年。昂山素姬和前總統溫敏被指在任期間濫權,無視金融規例,批准時任社會福利、救濟及安置部部長溫亞矣,租用和購買一架直升機,導致國家財產損失,兩人都否認控罪。案件在首都奈比都的法院閉門宣判,溫敏同樣被判囚7年,累計刑期增至12年。
77歲的昂山素姬自緬甸去年2月軍事政變後,一直被拘押。她被控最少18項罪名,涉及貪污、違反選舉法等。所有審訊都閉門進行,她的代表律師亦被法庭禁止披露聆訊細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