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倫敦一名警員在法院承認,17年間曾經性侵犯12名女性。48歲被告卡里克承認干犯49項罪行,包括20項強姦罪,以及襲擊、企圖襲擊及非法拘禁等。卡里克在2001年加入倫敦警察廳,曾任職國會與外交指揮部。法院文件顯示,在2000至2021年間,警方收到9宗有關卡里克涉及強姦的報案,但沒有採取行動,直至卡里克在2021年因涉嫌強姦被捕後,才遭警方暫停職務。

警方表示,卡里克在交友網站或社交場合認識一些女性,利用自己作為警察的身份來獲得對方信任。倫敦警察廳助理處長葛瑞形容,案件令人震驚,對於警隊努力工作贏得女性信任和信心,產生了毀滅性影響;警方就未有更早將他革職道歉。倫敦市長簡世德表示,對事件感到非常噁心和震驚,質疑被告為何能夠長年在倫敦警察廳工作,認為必須嚴肅跟進。